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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2:中小學生和老師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自保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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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2:中小學生和老師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自保課

作者: 吉靜如
出版社: 三采
出版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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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法律就是最好的防禦策略!
  不只要避免觸法,更要學會自我保護!

 
  26則逼近法律紅線、瀕臨危險處境,
  甚至已經句句犯罪的青少年現場!
  青少年要看,家長老師更要看!
  大人的第一反應,不只關係到孩子如何面對事件,
  也關係到老師/家長本身的職責與義務!
 
  ◎同學上完理化課,竟然拿化學物品加進同學水杯?
  ◎學生為了整老師、弄同學,直接開嗆、比中指?
  ◎人在學校,但是心在網路上,買賣交易、打工、當網紅?
  ◎偷偷吸笑氣、跟蹤喜歡的同學、出雙入對,可以嗎?
  ◎在運動會受傷、在家裡被打,學校也要責任嗎?
 
  更驚心動魄、更多真實案例,一再挑戰現代父母與師長的神經。
  法律教育做在前面,比司法量刑做在後面更好!
  每個家庭都不希望遇到這些事件/案例發生!
  法治教育的「超前部署」,絕對是家庭教育重要的一環!
  也是青少年長大之前必知的最重要一哩路!

本書特色
 
  ● 蒐集各種青少年容易觸法案例,包含未成年間的金錢交易、毀謗污辱、言語威脅或網路行為等,請務必留心注意。
 
  ● 建立青少年最重要的法治思維,避免因為一時衝動鑄下大錯或是遇上無可挽回的危險事件!
 
  ● 強化校方、師長、家長等成人的危機處理,採取正確的引導方式,保護被害者,防護二次傷害!

 國內推薦

  「地方爸爸與他的小幫手們」版主   王昭棠
  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教育部閱讀推手/桃園市新埔國小教師  李威使
  嘉義市教育處長 林立生
  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  胡語姍
  財團法人國紹泌尿科學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徐掌瑛
  臺中市北新國中國文老師/臺中市閱讀輔導團輔導員  陳茂松
  新北市教育局局長張明文
  (以姓名首字排序)

  吉官這二本著作,應成為家長、老師以及學校行政人員在引導孩子時的寶典。——新北市教育局局長張明文
 
  就任教育行政職務後,才發現到孩子真的很容易,因為生活中所有細碎的誘惑而觸犯法律。——嘉義市教育處長 林立生
 
  相信讀者看過這本書後,會更懂得謹言慎行。─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文中不但精析問題的癥結點、說明可能觸犯的相關法律刑責,更從教育立場,分享如何說?怎麼做?是比較適切的方式!——臺中市北新國中國文老師/臺中市閱讀輔導團輔導員  陳茂松
 
  一方面是教育、告誡小孩,不可逾越法律的界線;另一方面也提供受壓迫的小孩,以法律知識作為保護自己的抵抗工具。——教育部閱讀推手/桃園市新埔國小教師  李威使
 
  這是一份最實用的成年禮,如果爸爸媽媽您的孩子還小,可以早點閱讀來超前部署。——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  胡語姍
 
  吉官的書像是她的分身,困惑的青少年因此得到有力的支持與力量!——「樂讀拒毒 關愛守護」高年級入班服務志工培訓課程活動總籌  徐掌瑛
 
  孩子在學校中會遭遇到的情況,可能已經不是父母以自身的經驗,就能預先給出經驗分享的了。希望有更多的孩子與家長,在孩子遇到類似的事情之前,能有機會先閱讀並理解這些知識。——「地方爸爸與他的小幫手們」版主   王昭棠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吉靜如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畢,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同時身兼國高中小青少年法律常識講師、校外反毒宣導團講師、國中小教師輔導管教法律講師等,大家都稱她為「吉官」。

  少年調查官主要處理兒童與少年事件中的審前調查與保護處分執行工作,會在事件發生後,從家庭、學校、青少年個人、社區調查青少年觸法相關資料,並經過專業評估後做出最有利於青少年的處遇建議,包括保護處分與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以少年利益為優先,降低再犯,並於各國中小、高中,針對青少年最棘手觸法問題進行法制教育,做為犯罪預防的前置工作。

  吉官在少年法庭上累積無數案例,並且在校園巡迴輔導、宣講,切身感覺教學現場需要融入更多法治教學,期許「人權法治正向管教」能夠幫助兒童與少年度過懵懂青澀的成長時光。著作有《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


目錄

PART1 意見不合,當然要動口也動手?
1、說他心智年齡只有六歲,應該算是事實吧?
2、再3公克就可以去參加你的葬禮,去死吧!
3、是他先打我的,我是正當防衛!
4、同學自殺的時候,留遺書說是我霸凌他!
5、敢跟我前女友交往,絕不給你好日子過
6、用刀嚇人很愚蠢,用話殺人才厲害
7、競選優良學生,竟然變誹謗  

PART2 大人都亂講!網路哪有那麼危險!
8、拍到同學露鳥搞笑片?當然要衝一波人氣!
9、把影片發給我的是他,我只是轉傳!
10、是我畫的,參考一下它的LOGO還好吧?
11、我要給他負評,讓他生意做不下去!
12、考試作弊也要進化,就用通訊軟體吧?
13、網路打工面談,差一點回不了家!
14、臉書PO割腕照,關同學家長什麼事?  

PART3 我又沒怎樣!這不算犯法吧?
21、我分期付款買智慧手錶,不行嗎?
22、吸電子煙又不犯法,老師太誇張了啦!
23、他借我的是舊機,壞了也不能算我的吧?
24、只是吸氣球,居然不能動!
25、跟著她只是我愛她的表現
26、到他家放衝天炮,只是一個警告而已

PART4 學校當然有責任!沒有嗎?
15、同學在運動會受傷了,結果竟然說要告校長!
16、憂鬱症的同學在學校跳樓,老師要負責?
17、老師上課很爛,我只是比中指,算客氣了!
18、我們是真愛,老師憑什麼管我們?
19、我被家暴的事,老師你不要說好嗎?
20、破壞學校滅火器、監視器,真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