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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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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

作者: 權律師
出版社: 高點
出版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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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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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品属性 商品标记
內容簡介

  為迎合司律考試法研所化之趨勢,本書除收錄各種大、小考點來防禦傳統爭點外,亦將晚近實務與學說各抒己見而有交錯之問題,以淺顯易懂之方式忠實地歸納整理實務、學說重點,並將實務與學說之精華濃縮為考卷可呈現之篇幅,以富有層次與縝密邏輯之參考擬答,示範在司律法研化趨勢下之應有答題論述,深化讀者之答題能力,使讀者不再畏懼司律新制下高配分之民法題型。

本書特色

  1.收錄經典考題,亦有原創或改編題

  藉由作者準備考試與教學經驗,所研讀學者教科書、專書與期刊論文之心得與精華,將較有「考相」之議題從中萃取而出,並組織各該爭點出成題目,因此本書除收錄經典之考古題外,亦有許多自擬或改編之題目,供做膩考古題之讀者練習。

  2.強調解題之層次與洗鍊之文字
  本書於寫作上,除收錄具有優先準備價值之爭點外,亦忠實地、精準扼要地呈現各該爭點實務與學說討論之情形,寫成考試上可能呈現之篇幅,而將實務或學說之重要論點以精準洗鍊之文字呈現,並做緊密、有邏輯之安排,供讀者參考、學習。

  3.從爭點建構核心概念與體系
  為免因以「爭點」為學習單位,而可能發生欠缺宏觀、全面性理解而見樹不見林之窘境,本書以「延伸思考」之方式,將作者認為具有直接或間接關聯性之附連議題,或藉該爭點之機會介紹宏觀之體系與核心概念,使讀者們於學習爭點之同時,亦能夠保持宏觀之視野與體系,強化爭點與相關觀念之連結性,以收「將點連成線,線連成面」的學習綜效。


作者介紹

作者簡歷

權律師


  .台大法研所民事法組
  .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探花
  .司法官特考及格
 


目錄

第一部分 民法總則
壹、民法之法源-違章建築是習慣法物權?
貳、社團總會普通決議有無出席人數限制?
參、民法第71條之解釋適用
肆、暴利行為與準暴利行為
伍、網路標價錯誤之法律爭議
陸、隱名代理與本人姓名不公開之代理
柒、債權雙重讓與
捌、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財產時之法律構造分析
玖、權利失效理論

第二部分 無因管理
玻璃娃娃案

第三部分 不當得利
壹、不當得利之類型化-給付型與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貳、不當得利利益型態之轉換?
參、多人間之不當得利(一)
肆、多人間之不當得利(二)-兼論契約解除與不當得利之關係

第四部分 侵權行為
壹、民法第184條侵權責任之體系與要件
貳、法人單獨侵權行為責任
參、醫療過失之認定基準
肆、侵權責任之責任成立因果關係
伍、侵權責任之責任範圍因果關係、附隨經濟損失與無益費用支出理論
陸、商品自傷、物之使用利益喪失
柒、凶宅之侵權責任法律爭議、法定代理人責任
捌、僱用人責任
玖、存活機會喪失與驚駭損害
拾、與有過失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拾壹、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之量定

第五部分 契約法、物權法
壹、約定要式性與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
貳、廣告是否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
參、債權相對性原則與抗辯延伸
肆、情事變更原則與約定排除調整條款
伍、主觀交易基礎喪失
陸、情事變更原則之除斥期間與起算方式
柒、預示拒絕給付
捌、種類物之債與債務不履行
玖、債權人協力義務與受領遲延
拾、代償請求權與消滅時效
拾壹、預約與損害賠償
拾貳、買賣物之瑕疵與不完全給付
拾參、土地、房屋之利用關係
拾肆、承租人之保管義務與失火責任
拾伍、承攬物之瑕疵與不完全給付
拾陸、委任契約與複委任之直接請求權
拾柒、違約金之性質與區別實益
拾捌、違約金與消滅時效
拾玖、附有立即照付條款之履約保證書性質
貳拾、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壹、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物上請求權
貳貳、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第六部分 債之保全
壹、代位權
貳、詐害債權行為之撤銷權(一)
參、詐害債權行為之撤銷權(二)-清償行為屬詐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