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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為心聲,書為心畫。」當書法從傳達言意功能轉變成為文人墨客展現自我思想情感抒發的載具;印章從鑑定或簽屬的工具轉變成為方寸天地見宇宙的藝術表現,書法與篆刻,兩者時常在作品中互相扮演主體或客體的角色。柔軟的毛筆書寫出堅韌挺拔、波磔飛動的隸俾體或行雲流水、婉轉延綿的篆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