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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七人案:被審判的思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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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七人案:被審判的思想自由

作者: 喬恩.維納,湯姆.海登
出版社: 凌宇
出版日期: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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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我從沒有因為我的思想而受過審判。
  ──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

  在和平集會變成喋血衝突後,
  美國政府以共謀煽動暴亂起訴社運領袖,試圖壓制反戰浪潮。
  為了捍衛言論與思想自由,
  被點名的青年們不得不站上法庭,與司法展開惡戰!

  一九六八年,反對越戰的聲浪在美國愈漸高漲;同年八月,適逢執政的民主黨即將召開全國代表大會,不同領域的社運團體打算趁此時機,號召上萬群眾在會場外示威抗議,向執政黨表達反戰的意志。

  然而,芝加哥市政府卻否決了他們的集會申請,最後更因為警方濫暴,導致和平示威演變為嚴重的流血衝突。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以「共謀」、「意圖跨越州界煽動暴亂」起訴八名示威領導人,準備向全美人民演出一場司法審判大秀,轉移社會焦點。

  但是被政府點名的青年們,並不打算乖乖就範。為了捍衛思想自由,也為了避免可能面臨的十年重罪,他們並肩站上法庭,對抗以司法為名,但實際上意圖箝制思想自由的檢調及法官,更將抗議從街頭帶到法庭,讓傲慢的當權者最後必須接受輿論及歷史的審判。

  本書由加州大學美國歷史教授喬恩.維納爬梳大量法庭紀錄,結合當事人湯姆.海登所寫後話,生動呈現了被告們在數月的漫長審理中,如何以辯證、嘲諷等方式表達反叛的思想。另收錄由普立茲獎獲獎漫畫家吉爾斯.菲佛繪製的速寫插畫,忠實展現非裔被告鮑比.希爾被綑綁、堵上嘴巴的驚人場面。透過文字與圖像,呈現出美國司法透過制度對人民施暴的惡行。

本書特色

  ★芝加哥七人之一湯姆.海登親筆後記
  ★美國司法史上惡名昭彰的審判事件
  ★收錄普立茲獲獎畫家所繪法庭速寫
  ★奧斯卡金獎編劇翻拍案件為電影
  ★「從街頭到法庭」的最佳案例,展現自由意志的不屈精神
  ★收錄沈旭暉、藍士博、黃守達推薦專文

誠摯推薦

  沈旭暉(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副教授)
  法操FOLLAW(司法監督媒體)
  藍士博(台灣基進桃園黨部執行長)
  張之豪(基隆市議員)
  黃守達(台中市議員)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喬恩.維納(Jon Wiener)


  喬恩.維納是《國家》雜誌的特約編輯和《國家》雜誌每週廣播節目「Start Making Sense」的製作人,也是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美國歷史榮譽教授,著有《Gimme Some Truth》、《Come Together》、《Historians in Trouble》(The New Press),以及最近的《Set the Night on Fire: L.A in the Sixties(With Mike Davis)》。

湯姆.海登(Tom Hayden)

  湯姆.海登(一九三九至二○一六)是芝加哥七人案的當事人之一,曾任加州參議員十八年,著有《Irish on the Inside》、《The Zapatista Reader》、《Rebel》、《Street Wars 》(The New Press)等書。

繪者簡介

吉爾斯.菲佛(Jules Feiffer)


  吉爾斯.菲佛是普立茲獎獲獎漫畫家、小說家和劇作家,居住在紐約市。

譯者簡介

成曼曼


  美國普渡大學生命科學系畢業,經手過專業論文、產業報告、影集、動漫、電腦與遊戲軟體的翻譯工作,題材廣泛,譯有《如果我們是天生一對》。

 


目錄

推薦──
反抗制度暴力,打破「依法」迷思:芝加哥七人案的歷史意義/沈旭暉
如果歷史有意義,關於《芝加哥七人案》與被審判的思想自由/藍士博
公正的條件:當審判作為一種展演,正義又如何可能?/黃守達
 
吉爾斯.菲佛法庭速寫清單
致謝
編輯的話
 
I、序章──被審判的一九六○年代/喬恩.維納
 
II、年表
 
III、審判紀錄
一、開場陳述
 
二、政府方主訴
瑞蒙.西蒙(Raymond Simon),芝加哥市資產律師
大衛.斯托爾(David Stahl),芝加哥市戴利市長的行政官員
瑪麗.艾倫.達爾(Mary Ellen Dahl),芝加哥警察
羅伯特.皮爾森(Robert Pierson),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法蘭克.立吉奧(Frank Riggio)警探,芝加哥警察局
越戰終止日
卡爾.吉爾曼(Carl Gilman),新聞業員工、聯邦調查局線人
路易斯.薩爾茲伯格(Louis Salzberg),記者、聯邦調查局線人
法蘭克.D.斯威尼(Frank D. Sweeney),廣告人、聯邦調查局線人
威廉.弗拉波利(William Frapolly),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被綑綁並堵住嘴的鮑比.希爾
比爾.H.瑞(Bill H. Ray),聖馬特奧郡副警長
鮑比.希爾:切割及被判藐視法庭罪
約翰.布萊達克(John Braddock),ABC電視台新聞攝影師
法蘭西斯.I.麥特南(Francis I. McTernan):鮑比.希爾的專門律師
歐文.巴克(Irwin Bock),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理查.沙勒(Richard Schaller),美國海軍情報局官員
佛列德.漢普敦(Fred Hampton)被芝加哥警察殺害
 
三、辯方主訴
費爾.歐克斯(Phil Ochs),抗議歌手、作曲家
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詩人
狄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喜劇演員、政治活動家
琳達.莫爾斯(Linda Morse),第五大街和平遊行委員
提摩西.李瑞(Timothy Leary)博士,前哈佛心理學教授、迷幻藥(LSD)推廣者
保羅.塞奎拉(Paul Sequeira),《芝加哥每日新聞》攝影師
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
李察.戴利(Richard Daley),芝加哥市長
艾德.山德斯(Ed Sanders),搖滾團體「濁氣樂團」團長
朱利安.邦德(Julian Bond),民權活動家、喬治亞州眾議院議員
阿洛.蓋瑟瑞(Arlo Guthrie),民謠歌手
保羅.克拉斯納(Paul Krassner),《現實主義者》雜誌編輯
朱蒂.柯林斯(Judy Collins),民謠歌手
倫尼.戴維斯(Rennie Davis)
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作家
拉姆齊.克拉克(Ramsey Clark),詹森總統時期的司法部長
鮑比.希爾(Bobby Seale),黑豹黨黨主席
斯陶頓.林德(Staughton Lynd),歷史學家、民權積極分子
傑西.傑克森(Jesse Jackson)牧師,民權積極分子
 
四、政府方反證
詹姆士.利歐丹(James Riordan),芝加哥警局副局長
戴夫.戴林澤坐牢
 
五、結案陳詞與對陪審團的指示
 
六、藐視法庭的裁決
 
七、裁斷與判決
 
IV、後話/湯姆.海登
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