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四版(97年09月)之修訂要點
本書自出版後承蒙各界讀者愛護與指教,在此特申謝忱。
本次修訂除維持前版特色予以強化及更新外,並廣採讀者建言,就前版不足或不當之處予以增刪調整之;且為求與時俱進,乃配合新近法令之修正及相關論著、實務見解進行補充與更新。其中主要異動之處包括:
o 增訂「體系表」、「名詞解釋」、「法學概念辨析表」
增加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體系表」與「名詞解釋」,其他法規之「體系表」與「名詞解釋」,亦配合最新修法、實務見解及論著更新。
o更新法規(含修正理由)暨草案
96年以來民法總則編、民法親屬編、民法總則施行法、民法繼承編、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商業登記法、商業登記法施行細則、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公證法、公證法施行細則、提存法、公證法施行細則均有修正,本次修訂更新上述法規並列明修正理由。此外,亦納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物權編所有權章、地役權章、典權章與占有章之最新修正草案內容與草案說明。
o增刪實務見解
更新自九十六年一月以來之最高法院判決、決議多則,並於各該實務見解部分增列要旨,並刪除修法後廢除與不再援用之判例多則。
本書特色
1. 除擷取傳統六法編排模式之優點外,為提昇本書之研習價值,更獨家針對國考主要科目於法規前後,分別增列「體系表」及「法學概念辨析表」,以協助讀者迅速瀏覽法條要點及釐清重要且易混淆 之法學概念。
2.鑑於草案於學習、實務工作之重要性,故予以蒐錄並附說明,以掌控立法趨向,如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草案(97.07.11)。
3.重要法規並附有「修正說明(要點)」,如民法債編、公司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等。其取材乃以原立法修正說明為本,而予以擇要收錄,以免過於繁冗,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4.就名詞解釋言,取材上固以通說或晚近有力見解為本,並兼及重要期刊論著要旨之整理,且予引註,以供讀者研習查閱。
5.就實務見解言,精選判解除蒐錄即時的內容,俾供讀者研參外,若干裁判因不合時宜經最高法院數 度議決將其「廢止」、「刪除」或「不再援用」者,就其中若干判旨仍具參考價值者,爰予保留俾 供研析,並於其後附註廢止……等字樣,尚祈讀者細察此等實務見解之變遷,以求與時俱進。
6.本書並蒐錄行政函釋,俾供讀者參研,如經濟部商業司就公司法修正後各該條文要旨應如何適用表明之見解,擇要予以蒐錄,以應讀者準備考試,從事實務工作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