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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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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4版)

作者: 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
出版社: 新陸書局
出版日期: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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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NT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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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次修正主要是配合立法院會於民國 110 年 4 月 9 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預計將從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謂的房地合一 2.0,正式將個人及營利事業買賣預售屋與交易持有超過 50% 股份且其價值 50% 以上係 由國內房地所構成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房地合一 2.0 課稅範圍,且前兩年之稅率皆為 45%,五年內為 35%,宣示政府打擊房地產短期交易的決心。對於營利事業交易其非以起造人身分取得之房地改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最高稅率 45%,本次改版也在第三章對此部分有詳細說明與例題闡述。

  此外,對於 110 年開始,個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也納入基本所得額中課稅,這部分在第 8 章有說明。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十八歲,並使適用 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之受扶養親屬成年與否之認定回歸民法規定, 對於所得稅與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定「未滿二十歲」及「滿二十歲以上」修正為 「未成年」及「已成年」。有關租賃所得中的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之所得減免與必 要損耗及費用率規定,也於13版一併在實務探討的欄位做了詳細介紹與例釋。

  前一版已加入台財稅字第 10904601200 號令有關繼承房地所產生之額外負擔 ( 例如貸款 ),未來出售該房地時,無論係依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交易所得,該額外負擔得自交易所得中減除以核實計算交易所得,俾符實質課 稅原則及量能課稅原則。而有關稅捐稽徵法第 11 條之 1 之修法,新增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之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也納入擔保品之範圍,同時修正 109 年度納保法基本生活費與例題。

  因法規修正頻繁、考題與例釋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若有發 現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 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 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也歡迎加入 FB 的「會計師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楊葉承


  現職: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主任、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

  學歷:政治大學財稅系學士、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博士。

  經歷: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中原大學會計系專任副教授、國家考試典試委員

宋秀玲

  現職:財政部臺北區國稅局長

  學歷:政治大學財稅系學士、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哈佛大學國際租稅班畢業、倫敦政經學院研究。

  經歷: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長、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財政部賦稅署第一組組長、財政部賦改會、北市國稅局財政部賦稅署國際租稅科科長、行政院第四組參議、從事營所稅、國際租稅等業務十多年,曾參與信託稅制與兩稅合一制度 、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之規劃與建立。

楊智宇

  學歷:台北大學財政系學士、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稅務組畢業、會計師考試及格


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租稅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租稅法之意義及原則

第二篇 所得稅
第三章 綜合所得稅
第四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五章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第六章 所得稅的稽徵
第七章 租稅減免
第八章 所得基本稅額

第三篇 財產稅
第九章 遺產及贈與稅
第十章 土地稅
第十一章 房屋稅
第十二章 契稅

第四篇 消費稅
第十三章 營業稅
第十四章 關稅
第十五章 貨物稅
第十六章 菸酒稅
第十七章 奢侈稅及其他各稅

第五篇 信託課稅
第十八章 信託稅制

第六篇 稅捐稽徵法
第十九章 稅捐稽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