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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益性進行考核,本書係審計部為瞭解國防部國防採購室及陸軍司令部辦理「特戰裝備」計畫執行情形,經就地審計查證結果,相關執行缺失經審計部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報告監察院,並揭露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嗣經監察院立案調查並依法糾正後,已獲國防部具體回應,研提強化履約驗收管理、督導開辦訓練課程及落實裝備維護保養等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