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於銀投合作制度變遷背景,系統探討金融體系如何服務企業科技創新的理論成果還很稀缺。在新制度學理論的“契約人”(contractualperson)研究範式下,科技金融制度優化的目的是節約金融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經濟學(transactioncosteconomics)認為,只有融資契約選擇和契約治理相互匹配才能節約金融交易成本。在探討融資契約選擇和契約治理這些影響科技金融交易的共性問題基礎上,進一步分情景討論了科技金融交易的個性問題,最後通過交易成本理論的比較制度分析,為我國新時代科技金融發展提供學理參考。
吳佳其,籍貫四川,曾獲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現任四川省社會科學院金融財貿研究所經濟師,兼任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研究員,具有全國科技金融銀投合作試點銀行和國家AMC多年從業經歷。主要研究領域為產業與政信金融、制度金融學、銀行實證。主持主研科技金融相關的國家級和省部級課題多項。在金融學核心刊物發表過多篇論文。多篇政策建議獲銀保監會等部門採納。